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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2014-04-22 09:56 王鹏 

哈尔滨金融学院文件

 

 

 

哈金院〔2013〕2号

 

 

哈尔滨金融学院关于印发

哈尔滨金融学院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部门工作职责》已经2012年11月8日第13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并遵照执行。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3年1月6日        

 

 

 

哈尔滨金融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201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党政管理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党办院办工作职责……………………………  5哈尔滨金融学院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7哈尔滨金融学院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  9哈尔滨金融学院纪检委工作职责……………………………… 12

哈尔滨金融学院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14

哈尔滨金融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16

哈尔滨金融学院科研处工作职责……………………………… 18

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工作职责……………………………… 20

哈尔滨金融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23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24

哈尔滨金融学院财务处工作职责……………………………… 25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27

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29

哈尔滨金融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31

哈尔滨金融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33

哈尔滨金融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35

哈尔滨金融学院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37

第二部分     教辅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图书馆工作职责……………………………… 39

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41

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42

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44

第一部分  党政管理部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学院的综合性办事和服务机构。基本任务是协助学院党政领导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工作部署,承上启下、联系内外,为领导服务,为各单位(部门)师生员工服务。两办合署办公,学院保密办、校友办挂靠两办。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起草院领导讲话、全院性的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决定、大事记等各种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拟定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行政事项布告、通知等。

2.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典型经验。

3.负责上级和学院有关重要会议、文件、决策、工作部署和院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和协调督办。

4.负责学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及大型活动的组织、通知、材料、记录、服务等安排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工作。

5.负责文秘和公文处理工作。包括上级来文的批转和落实;学院党政文件、办公室文件、便函文件的制发、核稿、呈批、登记编号、打印、装订及上报下发;机要件交换、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及归档和销毁工作。

6.负责党政印信、领导名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及各单位(部门)印章、名章的审核、刻制和启用。

7.负责党政部门与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党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8.负责学院日常党务、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学院日常对外联络上级机关及兄弟院校领导和来宾的接待工作,包括接送、安排食宿、活动日程、组织座谈、汇报会等。

9.负责院级领导日常服务工作,包括公务活动的统筹安排、协调、办公用品和设备供给、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学院信访工作,包括来信来访受理、协调、催办和信息反馈等。

11.负责办公室权限范围内的校园网络信息的上传及审核发布工作。

12.负责学院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13.负责校友会工作。

14.负责学院标识等无形资产的研发和使用工作。

15.负责对办公室车辆的统一调配、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

16.负责学院会议室、报告厅等日常管理工作。

17.负责学院纪念品的管理工作。

18.负责全院总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

1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校工作的职能部门,与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党委组织部坚持“党管人才”、“从严治党”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知识分子的各项工作。

2.根据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我院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定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党委抓好各系、部、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各系、部、处抓好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4.抓好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重点在学院青年教师和广大学生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抓好党校建设,做好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各类培训规划并落实,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7.负责学院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总支所属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组织生活。

8.加强党籍管理,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处理党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全院处、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处级领导、正高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丧事慰问。

1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3.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向全院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

2.负责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4.负责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5.负责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的工作。

6.参与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7.负责公费报刊的订阅工作。

8.负责指导新闻中心工作。

9.负责学院对外宣传报道材料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学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11.负责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2.监督指导全院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平台建设。

13.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14.负责校史馆建设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战线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引导各民主党派、侨联、少数民族、台胞、

台属及无党派人士开展各种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等工作。

4.负责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

5.负责起草统战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6.负责全院的宗教工作。

7.负责对学院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闻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新闻的对外发布,及时做好媒体不实报道的应对工作。

2.负责审核、监管、指导学院各单位(部门)的对外新闻发布。

3.负责策划、组织学院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

4.负责与媒体的日常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学院网络新闻的审核、管理工作,监管二级网站建设及内容更新。

6.负责监管校报、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载体。

7.负责院内信息员和学生记者团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管理、审查校内宣传制品。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领导下,作为学院纪委的办事机构,承办院纪委的事务,履行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部门)制定和完善部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内审机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参与对学院基本建设与维修、大宗物品与服务采购的招标和验收等重大事项实行过程监督;校内有关财务收支、基本建设与维修项目、干部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对学院需委托社会机构审计的项目进行委托。

5.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学院有关单位(部门)或人员的举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负责对学院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对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政治与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监察审计处加强与学院各单位(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与上级内审机构和高校同行的交流协作。

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学院党委、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院工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5.负责对“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

6.协助宣传部指导各分工会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7.负责优秀分工会主席及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

8.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9.依法维护、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教工文体协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工会各种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3.负责反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14.负责工会的固定资产管理。

1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院情况。

3.负责经常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负责离退休人员每两年一次的体检工作。

5.负责协助财务做好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同志丧葬事宜及善后工作。

7.负责配合机关党总支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工作。

8.负责我院老科协工作。

9.负责我院机关工委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进行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负责全院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基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和实施带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

3.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4.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与管理,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

5.负责组织编写校历;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成绩管理;负责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核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发布日常教学信息。

6.负责组织教材建设,代购和发放教材。

7.负责组织、协调教学运行及其质量监控。检查、监督、指导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务活动。

8.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实验教学,管理校外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专科学生毕业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统筹安排共建资金的申请和使用。

9.负责开展教育技术应用研究,提供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服务,录制教学活动和全校公务影音资料,建设网络教学平台。

10.为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包括教室日常管理与调度、教学设备维护与维修、耗材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与保管、安全管理等。

11.负责师德师风建设。

12.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1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全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院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实施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做好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科研项目经费审批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及成果转化,专利申报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工作。

4.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包括:金苑讲坛、科技展览、学术会议等大型活动。

5.负责组织院级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考核、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各类科研机构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各研究所、各类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

7.负责科研相关综合信息的统计工作。学院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包括学院年度科研统计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科研统计年报相关工作。

8.负责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各类科研信息的发布、编印《科研简报》。

10.负责其他有关科研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师资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人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院党委、行政关于人事工作的决定。负责制定学院有关人事劳动管理和师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以及处科级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3.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用人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人事调配及管理工作。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6.负责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制定学院教师学习提高学年度计划(岗位培训、国内(外)研修、社会实践、学历提高等)及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7.负责对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8.负责全院处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9.负责组织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定职工作。

10.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聘任与定级工作。

11.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辞职等审批手续工作。

12.负责处科级以下党政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军转干部的工作。

14.负责对聘用制人员、临时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的管理。

15.负责退养人员的管理。

16.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工资管理及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加班、补助等审核与发放工作。

17.负责教职工考勤,办理教职工请假、销假手续等工作。

18.负责有关人事、劳资的各类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

19.负责接待、处理人事劳资等方面来信来访工作。

20.负责办理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手续和日常管理工作。

21.负责教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22.负责组织工伤申报及鉴定工作。

23.负责残疾人就业年检工作。

24.负责教工探亲、病休、丧葬抚恤及遗属补助等审核工作。

25.负责人事处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26.负责人事劳资和师资等方面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7.负责加强对上级机关和兄弟院校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人事改革动态、经验,为院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9.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3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学院外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组织起草。

2.负责制定学院外事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与协调学院各项国际交流活动。

4.拓展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和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负责协调学院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对外引资等项目的申请、报批及合作协议的履行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学院因公出国(境)的申报、审批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外宾来访及讲学的组织接待和管理等工作。

7.做好学院涉外安全的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

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成人专科、专升本的招生、录取、教学及毕业事宜。

2.负责招生专业的报批和申报。落实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新生录取、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籍变动等工作。

3.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实施,制定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各站点授课教师。

4.负责在院的成教学生管理,各函授站、校外教学中心的教学安排和教学检查,学生学籍管理。

5.与兄弟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探索更多更好的办学途径。

6.协助主考院校做好在校生的自学考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组织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

7.根据行业需求,与相关行业建立培训基地,利用我院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资格证书考试的考前辅导。

8.负责起草我院相关继续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管理规定。

9.负责印鉴管理、学生成绩及档案管理、上级文件管理;负责接待办学单位和兄弟院校人员来访。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院财经行为,依法管理学院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学院正常办学和行政管理中一切经济秩序,确保各项财经政策和学院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3.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科学合理编制学院财务收支预算,组织编制学院各单位(部门)经费收支计划,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规定,负责组织申报学院收费许可证项目,根据核准的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各类缴费工作。负责组织和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5.做好各单位(部门)包干经费使用、核算、控制、考核和分析,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费支出预算和有关经费包干指标,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6.加强内部管理、指导、督促、健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基础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7.如实反映学院财务收支状况,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编制和报送月、季、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准确、真实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账务核算和管理。参与固定资产和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实相符。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学院财务收支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和学院财经纪律。

9.负责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查阅、销毁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0.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定期向税务部门填报税务申报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年审和换证工作。

11.负责做好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考核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学院学生工作总体思路,研究、修订、完善学生工作制度。

2.负责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考评,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起草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各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4.负责学院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兼职辅导员业务培训,对专兼职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5.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学籍注册、清查工作,为休学、退学、转学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6.负责学生奖惩工作。对学生评优、奖学金进行评审、报批;对违纪学生记过(含记过)以下处分进行审批、备案,对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进行审核、报批。

7.负责贫困学生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对学生助学金进行评审、报批,为学生协调勤工助学岗位。

8.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其他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9.负责迎新工作。组织、指导各系、部落实新生接待安置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入学教育计划。

10.负责院团委工作。制定年度、学期《哈尔滨金融学院共青团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各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团活及文化校园活动。

11.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国家招生方针、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学院招生方案、实施细则的制定;组织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及专升本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发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写、制作、发行招生宣传材料。

3.积极落实国家就业政策,推进就业工作“四化”建设;开拓就业市场,广泛联系用人单位,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接待来院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组织校园招聘会,落实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为特困生等特殊群体提供就业支持与帮助。

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I、II的教育教学活动及科研工作。指导全院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教育、公务员考试及研究生报考等系列活动。

5.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指导工作。

6.负责指导各系就业指导机构开展工作。

7.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派遣手续,接待毕业生就业信访,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负责毕业生改派等工作。

8.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的工作总结。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调查研究,研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映情况,为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院党委及行政关于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指示,坚持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2.负责制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等,并认真组织执行。

3.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院党委的部署,负责实施校园治安及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综合、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好学院治安秩序。

4.严格执行各项保卫措施,经常部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各单位(部门)的安全。

5.负责维护内部的治安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查破一般案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察重大案件。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协助外事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指导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专兼职护校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

8.建立健全各级信息组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院领导提供信息,做好稳定工作。

9.负责保卫队伍的思想业务建设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保卫队伍的战斗力。

10.协助做好校园计算机网络有关安全工作,协助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11.负责加强同上级公安、司法机关、兄弟院校等单位沟通,及时掌握社会安全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上级公安、司法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4.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的规定、法令和制度,及时制定和修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并建立健全有关岗位责任目标,从而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2.代表学院行使学院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租赁权、转让权、处置权。加强对学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经营。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公用房的分配与调整,全院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设备及家具的管理。审核国有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的各种报表,定期核查资产账目,使账、物、卡相符。

4.组织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各种专项资金、大型及批量资产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招投标工作;做好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设备物资采购工作的档案管理。

5.负责资产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综合统计分析;搞好市场调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设备物资的有关信息及市场动态。

6.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调剂,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7.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论证、评估、审批和保值的考核工作,并对投资者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办理学院国有资产报损、报失、报废的审核处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全院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基建计划,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任务书,经学院领导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据。

2.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广泛联系,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

3.负责编制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建等工作。

5.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报批手续,做好工地“三通一平”工作;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6.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7.负责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配合监理公司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和进度问题;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场地清理工作。

8.加强基建投资管理,合理使用基建资金,提高投资效益。负责工程决算的初步审查,并上报审计部门。

9.协同财务处完成工程进度拨款的审核与拨付等工作。

10.负责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上报、归档保管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图纸的发放与收集;负责基建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11.负责做好工程在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管理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是在学院党委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承担学院后勤保障,提供优质服务,并对直属各中心实体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的组织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不断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2.负责对各中心实体进行领导、监督、检查、财务结算工作;负责对后勤服务投入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3.负责制定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等。

4.负责对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实体的经营服务项目的价格、质量进行监督,并制定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和规范服务体系。

5.负责后勤处职工的管理、教育、考核;制定后勤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

6.负责制定后勤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7.负责全院师生的供餐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食堂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强化伙食成本核算,重视食品卫生,确保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8.负责学院学生宿舍、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保证学生宿舍安全有序。

9.负责学院供水、供电、取暖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水电暖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保证水电暖的正常供应。

10.负责学院后勤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制定、报批、调整和组织实施。按照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学院后勤维修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及其设施的维修工作,保证全院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有序。

12.负责学院服务用车的车辆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13.负责教职工住房的分配调整和住房改革。

14.负责全院师生的疾病预防治疗、新生入学体检、保健、计划生育,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1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7.负责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教辅部门

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情报中心,具有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是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书、刊、设备等经费预算,合理使用图书经费,采集各种类型的书刊资料,形成具有我院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和管理;分类编目应符合相关要求,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2.负责做好编制、推荐书目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

3.负责开展书刊资料的流通阅览,并对读者进行辅导工作,热诚为全院师生服务。

4.负责为教学及科研提供咨询、复印工作,开展《经济文献检索与利用》的教学与培训。

5.负责开展馆际协作和业务交流,编制联合目录。

6.负责加强图书资料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图书馆专业干部,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强的图书馆专业干部队伍,人员结构要多层次、多学科、多语种配套。

7.负责图书馆学、目录学和情报学的理论、技术方法及现代化手段应用的研究,组织参加图书馆学会的学术活动。

8.负责加强业务统计工作,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编制工作细则、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9.组织实施图书馆各项建设计划,重视由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化图书馆的转变,努力创造条件,采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服务。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网络服务部门,负责学院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转及信息化建设,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依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院信息化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学院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维护。

2.负责学院网络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推进、协调、监控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教学系统及相关应用服务系统等工作。

4.负责学院网站的规划与建设,以及相关信息化资源的应用、开发和维护。

5.负责制定网络信息中心日常工作计划,安排并管理网络信息中心的日常工作。

6.负责安排网络信息中心相关培训、信息科研任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拓展网络信息中心业务范围。

7.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管理和处理学报的行政和业务事宜。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期刊编辑出版的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刊思想,贯彻执行学报的办刊宗旨。

3.认真执行学报编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目标,保证学报的编辑质量和学术质量,不断提高各项评估指标。

4.做好与出版局等对外业务部门的沟通及与相关同行的交流工作,及时完成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省出版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5.负责做好稿件的审理、检测、回复、定稿、编辑加工、核红签字工作。做好期刊存档、发行等编务工作,保证学报按时出版送达。

6.制定报道选题计划,确定组稿约稿方向,设计学报栏目,与校内外作者及时沟通,完成学报编辑业务工作。

7.认真做好学报的审读、年检、年报、文件整理和学报存档等工作。

8.负责安排编辑人员的上岗业务进修、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有关文件。

9.负责制定学报年度和学期计划,组织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学院实施编辑部人员年终考核。

10.及时掌握学院会议精神,组织研讨学习。

1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1.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制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相关指标及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关注高校评估动态,及时掌握与学院相关的评估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院的“评学、评教、评管”工作。

5.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资料归纳、整理和反馈工作。

6.负责聘任学生信息员,及时收集学生对日常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各级各类教学评估信息的采集和相关文件、资料、评估材料的归档和保管。

8.负责学院高教研究、教学评估和教学督导方面的对外联系、交流。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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