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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4-05-15 11:39  

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要求,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等文件精神,退休人员须进行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于无法确认是否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要在一年认证期满后即暂停养老金待遇发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宣传落实此项工作,指派专人逐一联系本单位退休人员并告知具体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督促提示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尽快完成认证工作,近期(具体时间暂未确定)将会实现通过养老保险系统筛查,对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退休人员的进行养老金待遇停发。

各单位对于退休人员联系情况及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情况做好记录,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

扫脸认证方式:推荐支付宝APP(搜索龙江人社小程序--待遇资格认证)(附件1)、建行网点、国外居住人员使用中国领事APP等方式。

联系人:赵阳、高巍

联系电话:0451-83147164、0451-83147107

附件内容:1.支付宝待遇资格认证流程

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1 支付宝待遇资格认证流程(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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