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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人才政策20条》
2023-08-01 09:26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文件

 

哈金院党〔2023〕50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金融学院

人才政策20条》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哈尔滨金融学院人才政策20条》已经2023年7月15日第二届三十四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哈尔滨金融学院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印发

 

哈尔滨金融学院人才政策20条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求,发挥人才对驱动发展的核心作用,聚力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实现我校十四五规划目标、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对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整理出台我校人才政策措施20条。

一、聚焦学校发展,大力引进高水平人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引进原则,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证校级及以上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特色专业和学院新办专业的建设需要,同时兼顾其它学科专业。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调整提高引进人才安家费,制定更有吸引力的引才政策。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层次

条件

年龄

服务期

安家费

(万元)

人才津贴(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第一层次

国家级人才

55

一人一议

第二层次

省级人才

55

5

30

2500/月

8

第三层次

博士,成果符合要求

45

5

15

2300/月

5

第四层次

博士,成果符合要求

40

5

15

2000/月

3

其他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是学校急需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聘期任务及引进待遇参照第四层次人才执行(安家费10万)。

 

2.聘任讲座教授。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国内优秀学者、专家到校工作、学术交流,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在学院重点发展、服务能力强、特色鲜明的学科设置金苑讲座教授岗位,每个学科一般不超过2名,发放固定津贴。

责任单位:人事处、科研处

3.聘用行业专家。用好访企拓岗及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平台,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为客座教授参与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柔性引进周末工程师”“假期专家等候鸟人才,利用节假日或休假时间来我校开展项目合作和提供技术指导,参照校内相关薪酬或工作量计量标准给予一定比例上浮,支付其劳动费用。

责任单位:人事处,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4.预引博士人才。对符合我校博士人才引进条件的在读博士进行预引进,对我校攻读非定向博士的教师进行预引回流。签订预引人才协议,在预引期限内发放生活津贴(1000~3000元/月),参照外聘教师给予论文指导或课程教学等实际工作酬劳。博士毕业后按照高层次人才进行引进,落实事业编制,补发相关待遇。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二、加强人才建设,提供高水平人力资源

5.优化金苑学者支持计划。突出业绩导向和目标导向,打造金苑学者支持计划校内人才高地。首席教授、杰出学者和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人才评价以成果和贡献为导向,给予人才专项绩效3.6~20万元/年;骨干学者、青年新秀两个层次的人才以培育优秀青年师资为导向,重点支持在教学科研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发放人才津贴,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人事处

6.鼓励教师提升学历。有计划培养青年教师攻读博士提升学历,提高博士学费补贴额度至3万元,读博期间允许脱产学习最长两年,工资、福利等待遇正常发放。根据博士学制要求,如果提前毕业,给予相应奖励:三年毕业奖励3万元,四年毕业奖励2万元。博士毕业后可直接参加校内骨干学者支持计划。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7.加大进修访学培训力度。重视教师提质培优和双师双能工作,做好教师培养培训的顶层设计,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抓好各项培养培训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制定年度计划,择优选派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国内外进修访学,为青年人才更新理念、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晋升通道。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三、支持平台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擎

8.支持创建各类创新平台。聚焦我省六个龙江建设、推进实现八个振兴,凝练主攻方向,搭建科研团队,支持学院与企业、高校联合共建各类创新平台。加强校内各级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给予一定额度经费保障,推进科研协同创新,为人才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更密切地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平台。

责任单位: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9.支持培育学科专业带头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选拔和培养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每年资助学术活动经费,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设立学科、专业带头人津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并在考核中给予工作量认定。同等条件下,学科、专业带头人在学术著作出版、参加学术会议、培训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0.建设国家和省一流专业及课程。落实双万计划,集中学校优势资源,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投入。积极培育遴选一流专业(课程),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鼓励各类人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项目,为专业建设提供支撑。对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课程)建设点给予相应奖励和建设经费支持,对校级重点专业(课程)给予教学绩效奖励。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四、释放科教优势,协同发力推动产教融合

11.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办特色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模式,构建育人共同体,创建省级产业学院。将行业优质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打造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产教基地,为双师双能型教师成长提供平台,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舞台,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2.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主动适应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四个面向,围绕服务六个龙江”“八个振兴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提高学科专业内涵建设水平,以学科专业调整和数字赋能为导向引育师资、聘用行业专家,建设办学定位清晰、优势特色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3.完善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引导教师紧密围绕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应用型研究。探索科研成果转化路径,对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给予科研工作量和绩效的认定。加大横向课题支持力度,课题立项奖励金额按比例计提。鼓励教师通过担任行业企业咨询专家等职务,开展培训、制订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业标准等,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

五、优化人才环境,营造重才敬才爱才氛围

14.优化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师德第一标准,破除五唯倾向,科学合理评价人才履行职责情况,推行代表作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和高级职称破格条件,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构建以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15.完善人才考核机制。建立完善考核体系,规范日常考核、统筹专项考核,建立简洁、易行、高效的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机制,体现严格要求与宽松环境相结合、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分类考核与总体平衡相结合,切实保证考核效度与温度。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人事处

16.推进岗位聘用和绩效分配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晰岗位职责,建立与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制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总体提升的基础上,绩效分配向人才倾斜,增设一般性科研绩效和教研绩效。充分发挥绩效分配改革的激励导向作用,多劳者多得,优劳者优酬,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人事处

17.实施高水平教学、科研奖励。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科研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人才持续提升教研科研能力和水平,支持教师主动参与高层次科学研究,多出高水平成果,对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实施物质奖励,加快推进我院高水平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建设。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18.提供人才安居环境。为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提供校内过渡性住房,根据需要确定过渡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年龄在40岁以下的硕博人才,不受户籍限制,购置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哈市人才政策享受购房补贴,博士补贴10万元,硕士补贴5万元。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19.畅通领导联系专家机制。党员领导干部与专家、人才建立联系进行对接,充分尊重人才个性特点,加强与人才的思想联系和感情交流,真诚交朋友、结对子,做好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面对面谈心交心,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专家、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组织部、各教学单位

20.关心关爱青年人才。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关注青年人才成长,充分发挥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对青年人才传帮带作用,通过导师一对一的指导和培养,提升青年人才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促使其尽快达到教学和科研工作要求,胜任岗位。

责任单位:各教学单位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策落实的领导指导和工作统筹,全面评估和动态优化相关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责任部门完善落实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强化经费和相关资源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用足用好人才政策,共同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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